各地计算机软件考试实施管理机构: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系统监理工程师)是信息系统建设的关键岗位,对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按照《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拟从事系统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指定机构认定的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 根据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关于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可视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通知》(信计资[2005]007号),参加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组织的专业岗位资格为信息系统监理师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可视同取得信息产业部组织的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并作为申请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 为落实信息产业部文件精神,确保各地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能顺利进行,各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以及申报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计算机软件考试实施机构为报考者提供参加考试的机会。为此,要求各地计算机软件考试实施管理机构采取特殊措施,将信息系统监理师的报考时间延长到4月25日,并在4月30日前对该级别单独上报试卷订数。凡已经上报过试卷订数的,可以重新上报更新订数。 请各地考试实施管理机构积极配合该项工作的开展,以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好工作。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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